项目概况
龙井第三养老院电气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BYZB202432
2、项目名称:龙井第三养老院电气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70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670000元(投标价超过此价格为废标)。
6、采购需求:对变压器设备进行采购(详见设备清单)。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9、供货地点: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是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依法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机电工程或机电设备(配电柜或变压器)或电气安装”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1-2023)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3信誉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潜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524901393@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潜在供应商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照附件1格式);
(2)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
(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照附件2、3、4格式);
(4)磋商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及收件地址。
4、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必须从潜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确认到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潜在供应商邮箱,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费到付方式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有效潜在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民政局
地 址:龙井市滨河路996号
联系方式:胡志鑫 0433-3251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华
电 话:0433-3252611
4、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677 18843379948
举报邮箱:信函举报ljsshb@126.com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正反面
潜在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的 (项自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_万元,资产总额为_ _万元1,属于 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_万元,资产总额为_ _万元1,属于 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