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能源特种农村物流保障专用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Y2024-CG010;
2.项目名称:新能源特种农村物流保障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47号;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190,64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9,190,640.00元;
6.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1个;
(2)招标范围:为延吉市、龙井市、图们市、和龙市、敦化市、珲春市、汪清县、安图县每村配备一辆新能源特种农村物流保障专用车辆,共计1049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4)交货地点:吉林省延边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已用自己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投标,否则该制造商及其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制造商须具备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公室核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及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核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投标人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发售文件的方式。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770273819@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中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
(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企业公章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投标人发来的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开户名称:吉林精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0790 1020 1101 5200 063361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且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一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30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3388号
联 系 人:孙太松
联系方式:0433-226026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精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号楼3单元202
联系方式:0433-2272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彬
电话:0433-2272345
监督管理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吉林精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