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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采购人为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C-2024-013;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37号;

3.项目名称: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597,718.00元;

6.建设内容:对已建村内道路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层面(AC-16)(含调平层)2724.40平方米,对已建地面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含调平层)517.27平方米,新建沥青地面140.11平方米;

7.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供应商;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供应商不得违反上 述规定的,如违反,相关磋商均无效

7)外省入吉市政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市政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理入吉市政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41211日至202412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164219962@qq.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25678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邮件标题:XX项目报名材料—供应商名称】。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委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8)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图案清晰。

3.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供应商及时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4.供应商发送的资料完整且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要求机打)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发公告当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3.本项目不接收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址:龙井市德新乡崇民村
人:陈超辉

联系方式:1864338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会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B1、B2、B3栋7层715号

 祝洪丹

联系方式:0433-2256780

  箱:2164219962@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