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城市垃圾处理场治理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00323】-0009号
原招标公告中: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现变更为: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赵德鑫
电话:0433-7565804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许杨、郑蕾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02
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