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JJ-HWZB-202109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空气源电采暖、量子能供热机组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
原公告: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 供应商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并且无在建工程;
现变更为: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 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二标段供应商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二标段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并且无在建工程;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珲春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珲春市
联系人:于鹏
联系电话:1583493581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七区53栋102门市2楼
联系人:李响
电话:0431-80744758
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