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生营养餐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生营养餐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1207]-0106号
2.项目名称:龙井市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生营养餐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LCR2022-CG6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
6.项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项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JLCR2022-CG60-1 |
谷物细粉 |
主食类(米、面、油) |
65,678.00 |
65,678.00 |
JLCR2022-CG60-2 |
蔬菜 加工品 |
蔬菜类 |
91,582.00 |
91,582.00 |
JLCR2022-CG60-3 |
调味品 |
调料、禽蛋、农副产品、豆(乳)制品 |
44,658.39 |
44,658.39 |
JLCR2022-CG60-4 |
畜禽肉 |
肉类 |
112,877.61 |
112,877.61 |
JLCR2022-CG60-5 |
水产品 加工 |
水产、冷冻产品 |
13,968.00 |
13,968.00 |
7.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1 年内完成。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应匹配每标段品目名称),有相应人员、设备、运输、资金等方面及维保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拖欠货款行为,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近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及具备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并定期递交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检验报告(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由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需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专用留样冰箱等设备,并要求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执行国家、省市规定);
(10)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储存仓库(品目名称为水产、冷冻的供应商提供冷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坑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食品安全状况和现场评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所供应产品当年的检验报告(要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
(9)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仓库(品目名称为水产、冷冻的供应商提供冷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0)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4.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 500 元/套,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延边州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或"延边e录通"。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吉林省龙井市建设街187号
联 系 人:金秋玉
联系方式:13620700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联系方式: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紫茉
电 话:18843300628
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 别:
年 龄: 职 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