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甲方: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
乙方:吉林省旭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图们市月晴镇杰满村堤防工程;
工程地点:图们市月晴镇杰满村;
工程内容:新建堤防工程1150米。
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2000000. 00元);
二、工程期限
1. 工期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8月30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三、工程付款:
预付款: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款的30%.竣工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方式:一次性包死。
五、质保保证:预留质量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00元), 竣
工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六、合同履行地:图们市月晴镇。
七、施工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否则甲方将从
质保金中扣除清运费用。
甲方: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 乙方:吉林省旭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