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7/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合同协议书

甲方: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

乙方:吉林省旭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图们市月晴镇杰满村堤防工程;

工程地点:图们市月晴镇杰满村;

工程内容:新建堤防工程1150米。

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2000000. 00元);

二、工程期限

1. 工期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8月30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三、工程付款:

预付款: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款的30%.竣工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方式:一次性包死。

五、质保保证:预留质量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00元), 竣

工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六、合同履行地:图们市月晴镇。

七、施工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否则甲方将从

质保金中扣除清运费用。

 

 

 

甲方: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           乙方:吉林省旭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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