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08/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鉴于业主为修建西城镇鸡南屯至泉水洞林场道路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书,现由 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延边海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2023  7  22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该项目路线全长3.42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设计时速为15公里/小时,公路等级为四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万柒仟叁佰捌拾捌万元整,2,607,388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沈平 。承包人项目总工:刘京红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第3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103 日历天。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可随之延误,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 2 份、副本 2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西城镇鸡南屯至泉水洞林场道路工程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