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LTF2018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密江乡下洼子村便民服务站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18】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密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边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18年边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83%、地方自筹1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密江乡下洼子村便民服务站项目
2.2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7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建设便民服务站建筑1栋,2层框架结构。配套建设绿化、硬覆盖、朝鲜族风格围墙、大门等设施(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密江乡人民政府
2.4计划工期: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11月01日,总工期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3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4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单位须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00分,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主要管理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近一个月内出具)。(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市新安街老检察院旁)持投标人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主要管理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近一个月内出具)。(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9月06日下午14时30 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密江乡人民政府
地址:珲春市密江乡
联系人:姜承春
电话:138447977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新安街
联系人: 鞠辰 许俊婷
电话:0433-2333132 0433-7511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