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08/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一期)(锅炉房、动力站、醇提取车间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T-2018-0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一期)(锅炉房、动力站、醇提取车间建设工程),已由敦发改字【2017】99号文件及敦发改字【2017】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期占地160146.5平方米,建筑面积108644.22平方米.其中包含新建锅炉房1栋、动力站1栋、醇提取车间1栋等。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经济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锅炉房1栋,动力站1栋(含四个水池);
二标段:醇提取车间1栋;
2.5 计划工期:
一标段: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此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工期按双方签订合同准);
二标段:2018年9月4日至2019年6月30日(此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工期按双方签订合同准)。
2.6 计划投资:
一标段:锅炉房:480万元;动力站:547.6862万元;水池:206.8464万元
二标段:醇提取车间:2357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 优质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本项目两个标段,可兼报不可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8 月 8 日至2018年 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在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8、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及人员信息公示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433-62616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
联   系   人:所女士
电        话:136244612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