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哈达门乡亮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HSZ2018-19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哈达门乡亮化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珲发改审批 [2018]3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17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其中:河北村50盏,平安村50盏,河山村30盏,太平村30盏,仲坪村40盏。路灯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灯杆高度6米,灯头采用LED灯(21W)。
招标范围:亮化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北村、平安村、河山村、太平村、仲坪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09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工期 48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 年 08 月 17 日至 2018 年 08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近期开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近期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 年 09 月 07 日上午09 时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2018年09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 4942 0016。联系电话:0433-7559927。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晓丹
电 话:15981310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君
电 话:15585552528
2018 年 08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