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GHY2018-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附属工程改造项目,已由龙发改字【2018】9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2.2 总投资额: 2715.0000万元;
2.3建设规模:5229平方米。
2.4招标范围:调整房间格局、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采暖系统、空调系统、新建门卫室、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大门以及厂区绿化和围墙等;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标段划分:1个
2.7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果树农场维新二分场
2.8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1月30日,总工期81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17日至 2018年8月23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否则不予受理。
4.2 工程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龙井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一室(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崔星
电话:0433-2870612;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孙妍
电话:0433-2867005 邮箱:pp8503@126.com
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