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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SSZ2018-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自来水改造工程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珲发改审批【2018】2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扶贫资金及自筹 ,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 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建设内容为新建深机井2眼,井深80米;蓄水池2座,每座30立方米;管理房2座,每座15平方米;深井泵4台,二氧化氯发生器2台,压力传感器2套,配套机电设备2套,自动供水设备2套,供水主管道、支管道及管道配套设备管线5200米,其中PE管(D90)2000米;PE管(D63)3200米,拟定管线埋深2.2米。该工程总土方量42388立方米,其中土方42272立方米,垫层40立方米,混凝土76立方米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

计划工期:2018年0927日至2019年05月31日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良好业绩:近5年有1项以上(包含1项)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http://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达到D级以上等级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08  27日至 2018  08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 分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单位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和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500  元(1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0920日下午14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龙      电话:184433487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君      电话:15585552528     

                                                   2018  08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