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老头沟镇水北村村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AHP-CC-2018-0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龙井市老头沟镇水北村村屯道路工程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8〕14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井市老头沟镇水北村村屯道路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TAHP-CC-2018-030
2.3招标范围:新建道路总长2549米,修建管涵3座,修建农道桥1座。(详见施工图纸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老头沟镇水北村。
2.5计划工期: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1月23日,共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2.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3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8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以下资料以复印件加盖鲜章方式现场报名,并请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 20 日至2018年8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3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 1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龙井市老头沟镇
联系人:安柱松
电话:1598137445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
联 系 人:杜岩
电 话:0431-8196426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