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8]-0624
一.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养猪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8}8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养猪项目。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德新乡。
2.8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20,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工期283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根据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要求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建安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以上原件及其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地 址: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金成日
电 话:1598137659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31-89363399
招投标管理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