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LT2018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哈达门乡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18】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争取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1.22%、地方自筹18.7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哈达门乡太阳能路灯项目
2.2建设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495盏,其中:和平村200盏,中心村240盏,新兴村20盏,太平村35盏。路灯基础采用钢筋混泥土基础,灯杆高度6米和8米两种规格,灯头采用LED灯(50W),太阳能电池组件XH100。(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哈达门乡和平村、中心村、新兴村、太平村。
2.4计划工期: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总工期39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投标。
3.3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单位须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5日至2018年09月1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00分,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延西街35号万隆酒店418室)持投标人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5日下午14时30 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8年09月24日上午10:00时前到账,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地址:珲春市哈达门乡
联系人:杨晓丹
电话:15981310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延西街35号万隆酒店418室
联系人: 张中杰
电话:0433-23331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