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09/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8-SL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天桥岭镇龙蟠沟东新村段水毁修复工程已汪水审批[2018]2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天桥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天桥岭镇龙蟠沟东新村段水毁修复工程;规模:修复护岸总长度1990米,左岸排洪沟护砌50米,现有挡墙段抛石护脚97米;标段划分:1个;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天桥岭镇东新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11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630日,工期 24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企业信息已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以《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29日至2018年10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4.2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0269:00,地点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半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天桥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冲力

电话:186432900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姜珊

电话:0433-8856688

 

2018年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