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10/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采2018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延市发改字【2018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项目所需工艺、电气、自控、仪表等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及运输,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按要求进行现场安装、试验指导、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供货地点:延吉市污水处理厂;

(7)供货期: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工期 417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或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代理经销商只能代理一个设备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如厂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授权代理经销商),否则该厂商及其授权的所有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厂商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代理经销商,须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代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人:洪部长

  话:0433-25990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

      人:焦工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