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再生资源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监2018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再生资源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字【2018】241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延吉市市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再生资源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3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建筑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自筹100%,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爱丹路南侧、松老公路西侧;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11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12月20日 ,工期28 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监理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状况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0.8万元。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市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解放路1188号
联 系 人:朴英豪
联 系 电 话:0433-25318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 系 人:卢淑英
联 系 电 话:0433-32526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