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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路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QKHHC-2018-03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路灯建设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改审批[2018]95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_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剩余资金通过其它渠道解决。 政府投资80.00%、自筹20.00%、贷款0.00%、外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路灯建设项目

工程规模及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路灯高6米,采用LED(60W)灯杆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基础。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11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  06 01 日,工期 18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201757号和吉建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_2018  1029 日至 2018  11 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在该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报名登记,并于上述时间内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120 日上午9  30 ,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2018年111910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 4942 0016。联系电话:0433-7559927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http://www.jljs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龙                         

 话:1844334878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话:0433-75000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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