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11/1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LTF2018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蓄水池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审批【201812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省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2016年省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奖补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蓄水池项目

2.2建设内容:新建应急蓄水池两座,采用现有10m³水车将应急蓄水池污水运至12km处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原有阀门井渗漏封堵0.04㎡;原有管线改线及新敷设DN100mmDN200mm管线185.5m;新建应急蓄水池1座(分四格),容积1620m³,钢罩棚1座,单座面积452㎡。(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西北方向,现有珲春市城市垃圾处理场区渗滤液处理车间南侧。

2.4计划工期:20181213日至20190112日,总工期31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投标。

3.3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5日至2018112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分,下午13 30分至16 00,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市新安街老检察院旁)持投标人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206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珲春市

联系人:冯振卫

电话:176433180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新安街

联系人: 穆女士

电话:0433-7551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