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汪清县林业局)巡护道路维修与维护建设监理
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HF-ZB-201820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汪清县林业局)巡护道路维修与维护建设监理项目已由汪发改社会字[2017]34号批准,招标人为汪清县林业局,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汪清县林业局)巡护道路维修与维护建设监理项目;
2.2监理工程规模:维修原有林区巡护道路,包括巡护路沿线桥、涵洞维修改造等。维修原有巡护路共计4条,合计里程37.02公里,铺装面积134203平方米。道路等级全部为林三级;重建桥梁4座,总长40延长米,桥面面积240平方米;重建涵洞16道,总长96延长米;
2.3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4 工项目地点:汪清县;
2.5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阶段、审计结束止;
2.6 施工监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2.7 项目总投资:1207万元;
2.8监理招标控制价:31.6万元。
三、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完成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从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完成过类似项目;
3.3 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资质证书(副本)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汪清县建设局一楼半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林业局
地 址:汪清县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58347315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