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GHY2019-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龙发改字【2019】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2.2建设规模:10266.8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建设场地内工程勘察;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标段划分:1个
2.6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果树农场维新二分场
2.7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2月18日至 2019年2月22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否则不予受理。
4.2 工程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1日9时00分,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吉林省龙井市海兰路99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崔星
电话:0433-2870612;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孙妍
电话:0433-2867005 邮箱:pp8503@126.com
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