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高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90101JS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高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已由敦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敦开经发字[20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敦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敦化市高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其中包含新建市政道路、各种管线及绿化工程,详见实施方案。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700万元。招标范围:工程开工至竣工全过程监理。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社会资本;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敦化经济开发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工期732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甲级)监理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1日至 2019年4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至11:00,下午 1:30至 3:40(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5 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详见吉建招[2016]9号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2019年5月6日9时00分之前转至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收款人: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敦化市支行。账号:22001686338059658888。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 邮编:
联系人:王君 ;电话: 0433-6349000
招标代理机构: 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敦化市工农路
联 系 人:林杨
电 话: 0433-6269200;0433-6238887 传真: 0433-623888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