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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矿泉新居小区二期10#12#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YZX-2019-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市矿泉新居小区二期10#12#,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字[2016]5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塌陷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10#12#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市矿泉新居小区二期10#12#

2.2建设地点:珲春市市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矿泉新居10#楼,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8738.16m2,地上9层,建筑高度26.75m,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抗震设防烈度6.建筑耐火等级二级,使用年限50年。

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

2.3.2矿泉新居12#楼,砌体结构,建筑面积5793.78m2,地上6层,建筑高度18.25m,条形基础,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6.建筑耐火等级二级,使用年限50年。

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

2.4招标范围:珲春市矿泉新居小区二期10#1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430日,竣工日期为2020430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6现在)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5 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15日至2019419(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公司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提供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登记。报名登记完成后,持报名登记表及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5131430,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原件递交时间在2019512日上午1000前到账至公管中心,投标人需提交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过期不予受理。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行号:4022 4946 0018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塌陷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联系人:韩元泽    联系电话:15943395151

招标代理: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       联系电话:0431-82726888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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