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围栏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QKHHC-2019-36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围栏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珲发改审批[2019]5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 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争取2019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剩余资金其他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围栏项目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围栏8750米,大门680米(170个)。其中:东岗子村新建围栏4000米,大门312米(78个);立新村新建围栏2500米,大门192米(48个);永丰村新建围栏2250米,大门176米(44个);
(一)基础:采用400×400×500毫米的C25混凝土基础,埋深50厘米,C15素砼垫层100毫米厚;
(二)架管:采用80×80×3毫米方管,柱距3米,柱高1.7米。架管表面刷防腐漆1遍,深蓝色漆2遍;
(三)围栏高度为1.4米。水平杆长3米,上2根、下1根,无弯曲,保持水平,采用45×45×2.5毫米方管制作。表面刷防腐漆1遍,深蓝色漆2遍。立杆采用25×25×2毫米方管,间距110毫米;
(四)大门:高度2米,宽度4米。大门立柱基础采用600×600×700毫米C25混凝土基础,深埋700毫米。基础层为100毫米厚素砼垫层;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立新村、永丰村;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年 07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年 11月 30日,工期 123 日历天。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6月19日至 2019 年06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报名登记,并于上述时间内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07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07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 4942 0016。联系电话:0433-7559927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开标当天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jsw.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龙
电 话:1844334878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33-75000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 年 06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