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延建采2019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8】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包括离心脱水机、絮凝剂成套加药装置、加药泵、污泥进料泵、冲洗水泵及水箱、专用机械(水平无轴螺旋输送机、倾斜无轴螺旋输送机,污泥切割机)等污泥处理间工艺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供货地点:延吉市污水处理厂;
(6)供货期: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工期32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上述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一个代理经销商只能代理一个设备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如厂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授权代理经销商),否则该厂商及其授权的所有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厂商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代理经销商,须同时提供采购内容相关《厂家授权书》及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代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2)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联 系 人:洪部长
联 系 电 话:0433-25990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焦工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