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GHY2019-01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龙发改字【2019】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边州纪委第一留置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2.2采购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多联机)(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204.8997万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的空调制造厂商或上述厂商授权的代理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造安装能力。
3.2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如厂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授权代理商),否则该厂商及其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截止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9月9日至 2019 年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商代理授权书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吉林省龙井市海兰路99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开/截标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不少于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崔星
电话:0433-2870612;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孙妍
电话:0433-2867005 邮箱:pp8503@126.com
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4、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