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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宏大景观桥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GMGITC-JL-190908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宏大景观桥工程项目已由敦发改审批字【201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宏大景观桥工程项目;

2.2工程地点:敦化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9303.4平方米,建设桥梁全长257米,宽度为36.2(最宽处41)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9115日至20211031,共计726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2.7计划投资额:人民币16004.88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人、证统一;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及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企业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9号)。

3.8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8日至201910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大厅六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自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6)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及人员信息公示页;
7)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企业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9号);

  (8)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严禁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北京时间)20191029日上午9 00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201910281500之前转至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除上述网站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信息,其他媒介上转载的,均为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吉林省敦化市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433-650699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431-88018197

收款人全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账号:4319 0017 3910 666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厅

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6229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