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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城乡机动车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QKHHC-2019-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城乡机动车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改审批[2019]140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珲春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为申请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城乡机动车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英安镇,距离珲春市主城区1公里,红旗·珲春国际汽车文化旅游小镇的南北两侧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110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 12 30日,工期 422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可拟派两个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拟派一个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201757号和吉建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09日至 2019 10 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_(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登记,并于上述时间内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10  29 14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201910281000分前到账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开标当天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http://www.jljs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石鹏                         

 话:1760443115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话:0433-75000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 10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