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10/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和龙市头道镇灵芝培育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ZD2019-030(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龙市头道镇灵芝培育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和发改审批【2019】51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和龙市头道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东西部协作扶贫宁波帮扶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新建2000平方米厂房一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划分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和龙市头道镇大阳沟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工期 361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9 年 10 月_ 09 日至 2019年  10 月_1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 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市住建局三楼)  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_9  时 0 分,地点为 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海兰路69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和龙市头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旭  
电话:   0433-4830322     
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海兰路690号)
联系人:孙金荣
联系电话:0433-4247831
招标代理机构: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伟          
电话:  0433-4225689  
招标监管机构:和龙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马建利    联系电话:0433-422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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