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11/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19]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珲春市市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涉及珲春市区内老旧楼99栋,其中新兴小区32栋、靖园小区28栋、农行小区7栋、永盛小区14栋、居安小区18栋。
涉及总建筑面积约487378.28平方米,涉及住宅区总占地面积157011平方米。
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小区内健 身器材改造等。
2.4招标范围: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和评审工作、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后续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并配合移交项目单位)。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26日,总日历天数366天。
2.6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设计能力。近三年内(2016年11月至现在)须具有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单位牵头人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成立不足6个月需提供一份依法缴纳税收良好承诺)。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报名登记,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0433-7569920。报名登记完成后,持报名登记表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326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原件及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设计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加盖公章)
(10)“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龙源东街1066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原件递交时间在2019年12月18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至公管中心,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过期不予受理。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142 4942 0016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珲春市滨河南街与建海路交汇南侧
邮编:133300
联系人:赵德鑫  
联系电话:18243389966
招标代理: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326号 
邮  编:130000
联系人:安野
电话:13804300255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珲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7561017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