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3/1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龙井市消防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FDGC2003240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消防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已由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9]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龙井市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井市消防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龙井市吉胜街龙井市消防大队院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163平方米,建筑面积1423平方米。新建综合训练馆一座,训练塔一座,其中,综合训练馆为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1111平方米;消防训练塔为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312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051日至202081日,9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综合训练馆、消防训练塔建筑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4608957元。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若投标人为201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17-2019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16日至20203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

4)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或复印件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http://jy.jlsjsxxw.com:8071/)中打印的电子证书;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管理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8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程业绩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481400 ,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推荐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额为¥8万元。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龙井市消防大队               

   址:龙井市                        

   编:133400                       

人: 吴扬                           

   话: 1584433939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 

   编:130000                       

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话:0431-81124285                               

电子邮件:8189586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蔚山路支行

    号:2205013605000000037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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