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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吉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延建监202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延吉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2020年延吉市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建设项目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延市发改202016号文件和【2020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自有资金,出资比例50%+5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0年延吉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1774.93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市区,新地小区等24个小区及周边24条道路。

(8)计划工期:2020年4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期620日历天。

(9)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16日至202032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⑤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资格证书

⑦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总监(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指定帐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并同时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413900

(2)地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为控制疫情发展,减少外埠人员入延,延边州外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

      人:南永浩

联 系  电 话:188433346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

联系人:李平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