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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73-2040GNJLGCGK128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改审批[2019]75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市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2019年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共涉及珲春市区内老旧楼99栋,其中新兴小区32栋、靖园小区28栋、农行小区7栋、永盛小区14栋、居安小区18栋。涉及总建筑面积约487378.28平方米,涉及住宅区总占地面积157011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小区内健身器材改造等。具体如下:

1、道路工程:原有道路翻建17561平方米、原有道路罩面3869平方米、人行道铺缝隙透水砖 95886平方米、设花岗岩边石9368米

2、排水工程:敷DN300-DN400 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线7831米新建预制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18座;

DN300-DN500HDPE双壁波纹管雨水管线6617米新建预制混凝土水检查井97座,双篦式雨水收水井273座清掏、疏通化粪池72座

3、照明工程:安装庭院灯181盏。

4、绿化工程:绿化改造面积18198平方米,采用乔木、灌木草坪种植相结合。

5、安装健身器材210台(套)。

 

2.4合同估算价:3650.023172万元人民币;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0年8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共153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阜投标企业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01日至20200707(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报名,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0433-7569920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内容(加盖公章):

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购买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4.2再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462903601@qq.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7743469020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239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联系人:赵德鑫

 话:0433-7565804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赵龙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20

传真:0431-81150785

 

监督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