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7/1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龙井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2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字[2017]347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建设单位为 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井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2.5万吨/天;

2.3招标内容:新建调节提升泵池、深度处理间、变电所、污泥干化车间等及购置主要工艺及辅助设备等;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2.5本标段投资额:3067

2.6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东盛涌镇平安村;

2.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2020814日至2020831日(18日历天);

施工工期:2020825日至20201130日(98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109

2.9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方面的资质: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3 信誉要求(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201771-20206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3.4.1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其他要求:

3.5.1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2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  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17日至2020 722(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要求授权委托人由牵头人-施工总承包企业派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879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6.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推荐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50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

6.3 未购招标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井市

联 系 人:  孙京京           邮 编: 133400       电 话:139447637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 系 人:  卢淑英              编: 133400      电 话:    0433-3252611                            

    真:  0433-3236388                           电子邮件:  ljby2006@sina.co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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