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11/2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汪清县社区服务中心及休闲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JY-202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社区服务中心及休闲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20]1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汪清县社区服务中心及休闲广场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和公厕)、道路工程、附属工程(照明亮化、排水和交通工程)和景观小品工程等,其中广场铺装1609平方米;广场绿化2998平方米;停车场1816平方米;停车场绿化242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座3456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图纸和经审核合格的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汪清县城区;
2.5计划工期: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总工期30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5(在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cx.jlsjsxxw.com/》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无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网站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下列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资质证书(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
(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岗位证件(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及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人员“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cx.jlsjsxxw.com/》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7)企业建筑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4.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须按规定同时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汪清县
联系人:张旭
电话:0433-881782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五栋18楼1808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67836124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3-8815799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