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西桥声光水影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延西桥声光水影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2020】2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延西桥声光水影信息系统集成工程;
(2)建设规模:总投资1958.71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为1621.7561万元;
(3)招标范围:包括电气照明工程、音乐喷泉工程、给排水工程、变电站工程等。其中安装桥体亮化灯3743套,景观照明灯86套,常规照明灯24套;投光灯712套,敷设电缆101923m,安装音响设备、喷泉控制设备,新建30㎡控制柜机房一座;敷设DN125钢管721m、DN50钢管358m,安装截止阀182个,电磁阀168个;变压器1台等;
(4)建设地点:延吉市延西桥本体;
(5)标段划分:1个;
(6)工期要求: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1日,工期112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3日) 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4)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3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④提供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3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⑤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1200元,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0年12月23日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3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联 系 人:康镇哲
联 系 电 话:0433-50180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人:李平
电 话:0433-8316525
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