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12/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20YZYSG2016-5

 

1、招标条件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保护站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和林业草原局以林规批字【2019】14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珲春林业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标段--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光缆及电缆敷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保护站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五标段)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光缆及电缆敷设工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光缆及电缆敷设工程45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保护站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五标段)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光缆及电缆敷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要求。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5建设地点: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范围内。

2.6计划工期:2020年12月31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和吉建招〔2017〕9号文件。业绩涉密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文件规定执行)。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重点扶持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被列入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的,类似业绩不作否定条件。

3.4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3.9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规定,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4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电子证书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电子证书④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埠企业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一经查出伪造签字,并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处理,并追究责任)以及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电子证书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严禁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吉林省内施工企业可去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直接报名;外省施工企业需备齐以上所有证件(须是原件扫描件一套),发至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邮箱QQ1172952740,并电话通知确认,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0433-7569920;审核通过后按公告4.2项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2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吉林成套招标416室)进行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电子证书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电子证书④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埠企业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一经查出伪造签字,并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处理,并追究责任)以及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电子证书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表。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5 由于仍处于疫情期间,本项目将有可能随时进行相应内容的变更,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稳定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万元人民币。

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保函

投标保证金需出自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可以是现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12:00时前。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联系人:杨英珠186269493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联系方式

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珲春林业局)

办公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123号

人:李处长 

联系电话:0433-75074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505095  

电子邮箱:popleiyang@163.com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号:60004960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8、特别提示

8.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8.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变更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变更公告中发布。

8.3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在进入指定区域进行文件递交登记时,应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进入;

8.4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珲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随着疫情变化,按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来自疫区的投标单位应满足隔离时间要求并持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吉林省建筑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530

邮箱:zjtjzglc@163.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39房间建筑管理处

邮编:130051

十、珲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3-7561017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