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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吉市城区环境改造攻坚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监2020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延吉市城区环境改造攻坚项目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延市发改【20203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0年延吉市城区环境改造攻坚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人行道方砖铺装面积408820㎡,混凝土路面397325㎡(其中:新建混凝土路面334500㎡;改建混凝土路面62825㎡),沥青路面219200㎡(其中:新建沥青路面190870㎡;改建沥青路面28330㎡),敷设污水管总长度5930m(其中:二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N200) 1000m;二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N315) 1365m;二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N500) 3300m;二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N1000) 265m),更换单元门3160樘,内墙涂料面积2679580㎡,外墙涂料面积1349000

2.3工程总投资:约38461.27万元

2.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政府自筹100%,已落实;

2.7工程建设地点:新兴街道、北山街道、公园街道、建工街道、进学街道、河南街道等。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41,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831,工期153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监理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17-2019)财务状况不亏损。

3.3 信誉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2017121-202011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2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00 时至 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524901393@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8日9时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759号)。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排队测温和扫码(扫吉祥码或登记),人员较多,请投标人自行掌握时间。

5.3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    办 公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1

      人:康镇哲                              人:卢淑英

联 系  电 话:0433-5018060                  联 系  电 话:0433-32526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八、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8150033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