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5/1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敦化市牡丹江流域红石乡段可持续发展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QZTB-GC-20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牡丹江流域红石乡段可持续发展工程总承包已由敦发改审批字[2020]1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红石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牡丹江流域红石乡段可持续发展工程总承包

2.2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以约定施工合同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验收通过,交付使用)

2.3建设地点:敦化市红石乡红石村、西岗村、大岗村、新鲜村、郑家村、小郑家村、临江东、西村共8个村。 

2.4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线总长度31201m;新建检查井1705座;新建污水一体化提升泵房2座;新建围栏42米;道路破路拆除71787 m2;新建人行步道2536 m2(详见初步设计)  

2.5项目总投资:5782.57万元 

2.6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以设计企业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设计企业

③以施工企业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以上其中一种即可;“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2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本次招标要求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0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210513日至2021年0519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5)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

6)施工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9)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

10)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网站截图;

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且加盖双方公章,甲级设计资质企业和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独立投标,需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查询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61609时00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敦化市政数局),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人:敦化市红石乡综合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2403E58495810L

   址:敦化市红石乡
    人:张岩          
   电  话:0433-65273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UDB12E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人:李辉
     话:1990444077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6229450

 20210512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下载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招标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