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5/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JLSL-2021-JL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21】38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2.2 项目建设地点: 龙井市 

2.3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琵岩山旅游度假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工程3条、停车场约25772平方米、照明约727套、给排水工程约14134米、电力通信工程约16000米、电气工程、油浸式变压器2座、高压柜67台、低压柜19台、公厕9座、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   

2.4 总投资额: 2.5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75亿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含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  1个  

2.8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的监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1年5月19日8时30分  2021年5月2416时00分 (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   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清晰。

4.2 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 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满足本公告第4.1-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200168613805500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 500 /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4.5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1年6月1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万 元(人民币),缴纳形式包括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7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5.8 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人:颜伟                                            话:0433-32249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人:李海兰、蔡莹莹                                 话:0433-245032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正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

1)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2)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