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YC-2021-13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已由珲发改审批[2019]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珲春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申请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
2.2 建设地点:珲春市林北街,渤海路东;
2.3 建设内容:配套建设道路及绿化、硬覆盖、室外管线、室外活动场地等设施;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年 6月 2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年 9月 30日,工期94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月24日至 2021 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8、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10、外省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查询截图;
并于上述时间内持投标人报名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珲春市教育局
联系人:朴老师
电 话:0433-7512914
招标代理机构: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联系人:姜工
电 话:0433-771599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