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城投供热有限公司智慧供热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市新安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6 月21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HC-GCZB-20210510;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珲春市城投供热有限公司智慧供热升级改造工程 ;
最高限价:23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珲春市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原有2座热力站附属的热用户新建楼栋智能化供热控制系统,对全部96座热力站(含13座预发展热力站)的站内进行智能化供热控制系统升级改造;1、企业级智慧热网监控平台系统软硬件建设及监控中心建设;
2、84座热力站自控系统设备利旧,数据上传至智慧热网,达到要求控制目标;
3、二次网楼栋单元及智能平衡系统建设:二次网安装楼栋单元级智能平衡系统实现水平调节,项目一期投入一至两个小区进行测试,项目二期供热小区全面投入安装使用。部署典型室温采集装置,增加热力系统中的室温评价功能。
4、智慧热网客服系统建设。
5、系统所涉及的硬件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采购及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128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4投标人具备实施和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相关研发软件证书;
2.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正在年审期间,应提供由年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2.6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其中2020年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或公司资信证明;
2.7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项换热站数量在50座及以上或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智慧热网系统成功运行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2.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1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2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文件内(2.10)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11)至(2.13)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在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正在年审期间,应提供由年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相关研发软件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市新安街口岸大路761-8)持投标人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正在年审期间,应提供由年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相关研发软件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购买;
3.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6月 21日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6为控制疫情发展,减少外埠人员入延,延边州外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或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1006331047@qq.com邮箱;并同时邮寄扫描发送至1172952740@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电话:756992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珲春市城投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延边州珲春市靖和街城投大厦附属房2楼|(政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1350092222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珲春市新安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工
电 话: 1514332092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