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21-10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汪清县福泉城市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汪清县节水型城市建设项目福泉净水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扩建总建筑面积8384.73平方米,扩建日处理规模5.0万立方米/d,改建原有净水厂日处理规模3.5万立方米/d,改建及新建DN600-DN1000管线,总长度1.11千米及其他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承包人需要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汪清镇;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30日,工期407日历天;
2.8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网站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福泉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允生
电话:15844313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长荣街道温州路655号
联系人:姜珊
电话:0433-88566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3-8815799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