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LT20211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东盛涌镇慢行系统及旅游基础配套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2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井市东盛涌镇慢行系统及旅游基础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慢行系统、1号路、慢行1号桥、慢行2号桥、过街天桥、涵洞、及1号路照明工程;
2.4 招标范围
2.4.1 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并按相关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2.4.2 工程监理:项目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3 设计咨询: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管理、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参与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和单位工程验收等;
2.5 建设地点:龙井市东盛涌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为止。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近三年至少负责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且信用良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本次招标允许将不在本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的牵头人)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证、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络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络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网络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jlslt3132@163.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333132取得联系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 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或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6.5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海兰路99号
联 系 人:张建
电 话:1394434874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孙铎
电 话:0433-2333132
招标监管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龙井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3222968
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