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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图县松江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RXZ2021-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安图县松江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字(2021)37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雨水D1000干线改造长度490m,新建雨水D800管线长度244m,新建(底宽0.8m)浆砌片石排水沟60m,新建C20混凝土U型水槽排水沟100m;新建污水D400管线长度326m,新建污水D300支线长度117m。新建绿化251㎡,栽植水曲柳(胸径:8-10cm)53株,更换30cm种植土75.3m³。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松江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工期15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5计划投资:856.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似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强制性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及职称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似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注:本项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公示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11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13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项目经理信息截图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
  4.3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同时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将本公告4.1项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181606029@qq.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然后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检查,然后通知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现场购买文件时应提前预约,联系电话188443567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疫情期间其委托代理人从中、高风险区来安人员并提供七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低风险持健康证明或具有健康码(绿码)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图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闫军
  电  话:13043365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瑞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祝先生
  电  话:188443567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安图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0431-82752530
  安图县扫黑办:0433-5840052
  安图县住建局:0433-582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