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JLSL-2021-JL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 ,已由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21】3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
2.2 项目建设地点: 龙井市范围内 。
2.3 项目建设规模: 龙井市六道河人行景观桥长度约43.1米、龙井市东盛涌镇仁化村农夫节人行桥工程长度约48米;绿化面积约13087平方米、河道清淤约70立方米、新建护坡约175平方米、新建围墙约94.3米;龙延路、龙和路道路两侧60栋楼体亮化及700个灯花,海兰桥至帝景园、龙门桥至工农桥和老干部局河岸两侧10栋楼体和4个亲水平台、木桥亮化;龙门桥至龙井、和龙边界发电站段海兰江西侧道路工程约51282.41平方米及亮化工程;龙井市井泉公园升级改建种植面积约5300平方米,大理石铺装面积约1700平方米;东南路提升绿化种植面积约5000平方米,树池约400个;中国朝鲜族红色教育园基地项目二期及政府基础配套工程等 。
2.4 总投资额: 约26289.9万元;其中,本期工程费用(含安装费用)约15377.7万元 。
2.5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含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2.7 标段划分: 1个 。
2.8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1年6月3日8时30分 至 2021年6月8日16时00分 (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 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清晰。
4.2 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 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满足本公告第4.1-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200168613805500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4.5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1年6月24日8时30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万 元(人民币),缴纳形式包括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7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5.8 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联 系 人:颜伟 电 话:0433-32249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李海兰、蔡莹莹 电 话:0433-245032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正面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2)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