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南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10621-FW01-F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南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券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8174.29平方米,其中公园用地177617.79平方米,防洪用地556.5平方米,将进行南湖文化公园、湿地生态修复、园区绿化、道路铺装和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敦化市。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敦化市南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工作,包含地质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标段:完成敦化市南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2.5 服务期限:1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2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计划投资:一标段35万元;二标段2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于开标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是不允许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300元/份;二标段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702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艺亮
电 话:13179147779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室
联系人:王春雨、李蓬
电话:0431-85832429转81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6229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