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建设项目—消防及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建施2021-06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建设项目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市发改【2021】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及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建设项目—消防及智能化工程。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门诊综合楼1栋、1-6号住院楼6栋及地下室、发电机房1栋、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1栋、制氧机房1栋消防水电、安防工程以及室外消火栓工程等。
2.3建设地点:延吉市局子街以西,九一路以北,平顺街以东,兴安路以南区域。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5施工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2021年8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6资金来源:国债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2.7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其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对此作相应的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且应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3)联合体牵头人能够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投标、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外省企业要求: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在“吉林省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本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以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信息的投标企业投标无效;)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yijilin2@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④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3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1年8月6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5.3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5.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授权委托人自项目报名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止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5.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
联系人:丁元海
联系电话:0433-26667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31-80531171
招标监管机构: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2021年7月8日